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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民航局国际司
联系人:侯晓璐、郑新杰、张芯瑜
电话:58297387
传真:58297382
电子邮件: xinyu_zhang@icscc.org.cn
办事程序:
(一)指定空运企业所需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申请书。
内包括:文号和日期
主旨或标题:(例:关于XX航空公司在XX(地点)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
受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申请内容:设立代表机构的依据、目的、名称、业务范围、办公地址、拟委派的首席代表的中英文姓名、联系方式等;
2.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首席代表委托书;
4.首席代表的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5.首席代表填写的《港澳台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可正反面复印,每份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二)非指定空运企业所需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申请书。
内包括:文号和日期
主旨或标题:(例:关于XX航空公司在XX(地点)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
受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申请内容:设立代表机构的理由、目的、名称、业务范围、办公地点、拟委派的首席代表的中英文姓名、联系方式等;
2.企业所在地注册登记证和经营许可副本;
3.公司简介;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首席代表的委任书;
5.首席代表的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6.首席代表填写的《港澳台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可正反面复印,每份须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