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诞生75周年。75年来,国际民用航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纪念国际民航75周年,我中心特发系列文章,此为第8篇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世界大部分公路和铁路遭到破坏,航空成为最有效、最有利用可能的运输方式,因此恢复和管制战后的航空运输也是需要迫切处理的优先事项。
1944年,正当欧亚战场激战正酣之时,国际航空界敏锐地预见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需要构建新的国际民用航空秩序来保障战后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业的发展。于是,美国邀请55个国家于1944年11月1日前往芝加哥参加国际民用航空会议,规划未来国际民航发展的宏伟蓝图。会议从11月1日持续到12月7日,通过了新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52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
直升机运营商开展的活动范围广泛,具有较高的固有风险。欧洲旋翼机安全促进网络(ESPN-R)和国际直升机安全小组(IHST)皆为促进安全的重要举措。EASA将在欧洲工业界的支持下,与CAAC展开合作,与中国的直升机业界共享此类工作组和安全举措的成果。中欧民航合作项目(APP)正在中国举办一场直升机安全路演,借鉴了EASA在世界其他地区举办安全路演的积极经验。路演结束后,将于9月6日举行一场研讨会。研讨会届时将对外开放。
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会议预见到应该建立一个常设性国际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会议根据《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成立了临时国际民航组织(PICAO),在公约生效前充当临时咨询和协调机构。1947年4月4日,在交存的批准书达到法定数量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生效,国际民航组织(ICAO)正式成立,开启了国际民用航空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