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心外事事务部 来源:民航局国际司 发布时间:2026-03-02

关于中赞(比亚)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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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赞(比亚)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


       外交部近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26年2月21日生效。

       现将协定的中文、英文文本(见附)转去,请据此为双方互免签证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民航局国际司 

2026年3月2日


关于中赞(比亚)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