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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与巴勒斯坦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
近日,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勒斯坦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24年1月21日生效。该互免签证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的公民, 以及巴勒斯坦国持有效的巴勒斯坦国外交护照的公民的免签证安排作出了规定。现将上述协定文本转去, 请根据已生效的协定为两国互免签证人员出行提供便利,协定文本请见附件。
民航局国际司2024年1月30日
关于中国与巴勒斯坦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