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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安(提瓜和巴布达)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
近日,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持有效的安提瓜和巴布达外交、官员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协定文本请见附件。
民航局国际司2024年4月18日
关于中安(提瓜和巴布达)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