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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已于2016年2月29日签署,于2016年3月3日起临时适用,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协定规定如下:
中国和欧盟持有效外交护照或欧盟通行证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旅行且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时,免办签证。
请各有关航空运输企业为符合上述协定的免签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