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9

《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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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7日是联合国指定的国际民航日。2018年12月7日,国际民航日当天,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与西北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民航局西北地区管理局联合承办的“《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隆重召开。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吕尔学、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国际民航组织运输局副局长勒弗耶先生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民航局安全监察专员魏亚军主持开幕式。



吕尔学指出,《北京公约》是第一部以中国首都命名的航空领域国际公约,它吸收了联合国反恐公约近年来达成的新原则、取得的新成果,反映了国际反恐公约的发展趋势,增加了新罪名,弥补了原航空安保公约体系的空白和不足,为打击威胁民航安全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在国际民航组织的积极倡导下,目前已有26个国家加入公约。本次论坛将对促进加强民航安保工作、加快完善民航法律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民航法律制定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和国际民航安保法律体系高质量发展。



吕尔学表示,中国民航一向高度赞赏国际民航组织在航空安保领域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支持国际民航组织实施全球航空安保计划,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注重主动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关注和参与国际民航法律事务,深度参与了多部民航公约的制定修订。下一步,中国民航将与相关各方一起,共同关注民航安保工作,加强组织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设备等建设和研究,共同应对新的威胁,努力建设先进、可靠、经济的安保体系;共同关注民航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民航行政执法、行业监管、信用管理等领域立法研究,促进提升民航依法治理水平,努力构建科学规范、层次分明、配套衔接的民航法规体系;共同关注国际民航法律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平台下的论坛、会议,认真总结中国民航法律建设的经验做法,努力为国际民航法律、标准制定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公约》的签署,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民航实力与地位的高度认可,体现了中国民航的高度国际化和领先的航空安保理论研究水平,是国家在对外交往与经济合作上的重要成果。


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在致辞中表示,如何在民用航空法的修订过程中落实《北京公约》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制度,如何防患于未然、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运行,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此次会议必将对民用航空法的修改完善发挥重大促进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公约》是首次以中国首都名称命名的国际航空法律条约,在国际航空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法律论坛是《北京公约》生效以来,我国首次对此进行专门组织研讨的学术会议。




当日下午,与会学者将围绕“《北京公约》核心条款的适用及与我国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循规旅客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规则”、“航空安保国际合作与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的法律应对”、“无人机安全监管及国际航空安保法的新发展”四个议题展开研讨。


我中心雷傲在会上介绍了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航空安保的系列举措,以及中国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参与开展的双边及多边航空安保国际合作。